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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7类行为将入“黑名单”

来源:三湘都市报2013年5月10日【评论0条】字号:T|T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湖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七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纳入湖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均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的“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两年。7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被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行为。■记者 徐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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