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女艺人与政商名流从事性交易
2010:经纪公司代表以“赞助费”强买未成年少女性服务
2010年10月7日,韩国首尔警察方面表示,韩国某经纪公司代表金某(31岁)于10年2月从某布匹商(41岁)以“赞助费”的名义收取4600万韩元(约28万元人民币),并要求经济公司所属歌手练习生A某(17岁)和B某(20岁)2名少女向该布匹商提供性贿赂,次数多达10余次。当两人拒绝陪睡,金某便威胁说,这是工作的一部分,否则不用再到经纪公司来,公司方面会通过法律诉讼向两人的父母提出巨额索赔。
报道称,对于收取的4600万韩元,金某自己花费了其中的3000万韩元(约18万元人民币),剩余的1600万韩元(约10万元人民币)用一部分用于为A某和B某购买礼物、支付医疗费,余下现金也还给了两人。
金某在调查过程中还反驳警方的指责称,问题款项是他对自己经营的服装网站的投资。但警方追查账户的结果显示,该款项实际上并未用于网站。潜规则的接收方已被警方不拘留立案。
2011:网曝女星包养价目表 女星朴蔡琳位列其中
2011年,韩国女星包养名单惊现网络,此韩国女星包养名单中,深受国内影迷喜爱的韩国女明星蔡琳也位列其中,据悉,此名单中不仅有刚刚出道不久的女星、还有一些没有名气的新人演员。而众多大牌“榜上有名”实在令人难以相信。在包养名单上,每位女演员的名字后面都附属着包养价格,起价从每月2500万韩元至数亿韩元不等。
韩国女星被包养协议内容令人不解。据悉,被包养的女艺人与中间人受限达成一致后,女艺人与中间人还会签署一份协议,涉及被包养期间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收入分配等事宜。女艺人不仅要将包养费用与中间人五五分成,还需要时刻向中间人汇报自己陪客户的日程安排。女艺人如不服从中间人的安排,或是泄露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则将颗粒无收,如果包养人的个人情报外泄,女艺人甚至还需要赔偿30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