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投档规则公布
·平行志愿“分数优先”,按填报学校顺序出档
·非平行志愿“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余蓉)7月8日,高考录取开始。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规定的投档操作规程,今年高校录取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投档规则仍然采取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非平行志愿志愿优先的原则。
根据规定,不同志愿结构有不同的投档规则: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是,上线考生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非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是,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省属独立学院可适当放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根据生源情况按不超过105%的比例(军事院校120%)投档。
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排序分的计算方法是: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文史、理工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语数外权重;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计体育优惠加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不记“三独”比赛优惠加分)+专业分+语数外权重(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剂投档。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省内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高校提供拟投档考生名单,通过网络和传真,实行批件调档。非志愿投档由计算机按照投档模板设定的投档条件自动按计划数1:1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