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举行听证会
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黄歆)省物价局今天召开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听证会。参会的19名代表对调整方案表示原则赞同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2002年制定。此次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继续保持现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生与脱产生的合理差价;适当下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上浮幅度,取消重复上浮政策。
拟调整学费标准为,脱产生:文科类,拟由每人每年2600元调整为3100元;理科类,拟由每人每年2700元调整为3200元;艺术类,拟由每人每年4500元调整为4800元;医药类,拟由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为4200元。业余生:文科类,拟由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拟由每人每年1600元调整为2200元;艺术类,拟由每人每年3400元调整为3800元;医药类,拟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200元。
听证方案同时明确:“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拟由“本科上浮30%、专科上浮20%”调整为“不分本专科,可上浮20%”;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上浮比例下调,拟由“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10%”;拟取消“211工程学校的精品专业以及本科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专科不得超过30%”的规定。
参会的19名代表对听证的方案表示原则赞同,也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连同参加听证会代表的意见,一同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适时实施。在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前,社会各界仍然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向省物价局反馈意见和建议。本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决策结果和对参加听证会代表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省物价局将通过价格在线网站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