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归纳起来就是“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
“上市为主”,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三个引进”,即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
“三个允许”,即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张美诚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是对国有企业相对单一的所有制结构的突破和创新。但也要认识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一混就灵”、“一混就成”,要准确把握好定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稳妥。在具体制定方案和实施过程中,要统筹企业、职工和投资者等各方面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看得清、有把握的就抓紧进行;看不清、有争议的要先探讨或通过试点再铺开。
二是创新突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为了吸引资本,更重要的是引进多元股东,包括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打破所有制壁垒,让各种所有制共生共荣。
三是规范操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加强产权保护,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保护其他资本的权益。在操作过程中,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从明晰产权关系、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和加强资产监管等重要环节来建章立制,杜绝“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的现象发生。
四是一企一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是企业整体上市,但也要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结合企业实际来加以推进,不能搞“一刀切”,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循序渐进,切忌“一哄而上”、“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