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出台
2020年前内五区新增15万个公共停车位
今年计划启动建设30个公共停车场,明年建设计划公示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章盛莉)从今年起至2020年,长沙城区停车难的局面将逐渐得到全面改观。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长沙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部署,2020年前,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将一共新建650个公共停车场,新增1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今年计划启动30个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此同时,明年拟建设的100个公共停车场也于今日公示。市民可登录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www.csup.gov.cn)查询并留言,也可通过拨打本报热线96333、@长沙晚报官方微博或发送至微信(cswbweixin)提出您的想法。
【目标】
城区停车状况“十三五”全面改观
根据《方案》部署,长沙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将按照“2014年、2015年强力推进,‘十三五’全面改观”的要求,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经营产业化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路侧停车位为辅助的静态交通体系,构建城区停车设施有序建设与管理的良好格局。
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将遵循“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推进,2020年前,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共新建650个公共停车场,
新增1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其中核心区域(浏阳河-东南二环-湘江路合围区域)新建190个公共停车场,新增3.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
【分类】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分为三类
《方案》明确,用于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原则上划分为经营类、公益类、功能类三类。
经营类主要指服务于各类商务办公和商业经营场所、向社会开放的收费性停车场。该类停车场以社会投资为主体,重点布局在中心城区的商业区、办公区。
公益类主要指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停车场。该类停车场要充分保障其公益性,在扶持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功能类主要指交通枢纽、出入城口附近的换乘停车场。该类停车场采取工程配建或独建方式建设,要求具备一定的停车规模和较强的换乘便捷性,主要用于小汽车与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截留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