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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年薪与业绩挂钩

A-A+2014年9月2日11:12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评论

  本报讯(记者 陈焕明)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了解到,《长沙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长沙将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该《暂行办法》从9月17日开始执行。

  根据《暂行办法》,长沙将实施与国企负责人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中长期激励构成,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难度、经营成果等因素综合确定。按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和非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相区别,根据企业规模分成不同等级安排对应基薪,如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按企业资产总额分为8个等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考核利润分别对应不同的基薪。绩效年薪是与企业负责人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基薪的0-3倍以内确定。基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

  据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国资委将根据企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下达企业负责人薪酬批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绩效年薪分别按照市国资委核定数额的105%、100%、90%兑现;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当年度全部绩效年薪。

  市属国企负责人年薪计算公式

  年度薪酬=(基薪+绩效年薪)×薪酬系数  绩效年薪=基薪×〔(考核分数-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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