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滚动新闻记者 刘颖 实习生 胡若璇 通讯员 肖强报道
开车在路上,前面的车窗飘出一个塑料袋的情况并不罕见。除了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灯,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不文明违法行为,向车外随意抛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也同样是长沙交通整治的重点内容。8月4日,长沙交警发布有奖举报规则,对市民举报的并查实的机动车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举报人100元。
举报方式: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遵循属地管辖的原则,市民可通过面呈、信件或网络(邮件)等方式向辖区交警大队提交车外抛物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
举报要求:车外抛物交通违法举报只受理视频证据材料,违法行为应发生在三日内,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处罚证据要求的,即: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能完整地体现违法行为原貌。
举报流程:各勤务大队在接受举报后,将对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受理符合处罚要求的举报,如果不符合,也会将不予受理的原因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举报人。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以电话、函件的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奖。
针对向车外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全国多个城市都进行了整治。株洲启用道路监视系统抓拍车窗抛物,被交警摄录后,违法司机首先要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还要被罚款100元,并在媒体上曝光。武汉还专门出台了车窗抛物举报奖励细则,首次明确奖励金额。
[现场] 5分钟内两驾驶员车窗抛物被罚
8月4日下午3点,长沙交警兵分多路对长沙城区车窗抛物、翻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下午4点左右,长沙荷花园路,一辆越野车的驾驶员随手将烟头丢在马路上,交警看到之后立即将车拦停,对其作出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不到5分钟,又一名驾驶员因吐槟榔渣被交警逮个正着。交警表示,根据交通法规,驾驶员往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将被罚款100元,其他乘坐人员抛撒垃圾将被处罚20元。
市委书记:“看到有人从车窗扔垃圾,我会叫人记下车牌”
今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测评之年。在近日举行的长沙深化文明创建暨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上,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表示,车外抛物、行人跨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诸如这类不文明行为都要严厉处置。“我坐在车上或者走在路上,看到有人从车窗扔垃圾,就会叫工作人员记下车牌号码,交有关部门办理。”易炼红说,针对往车窗外乱扔垃圾的行为,一方面交警部门可利用现代化手段抓拍,媒体予以曝光。另一方面,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