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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非公立医院今起自主定价 价格标准受保险制约

A-A+2014年7月1日10:50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6月30日讯  7月1日起,常德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将实行市场调节价,将不再需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和价格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以后,非公立医院收多少钱,自己说了算。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6月25日,常德市公布了44所注册登记的公立医疗机构名单,从7月1日起,名单之外的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价部门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根据自身条件按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医疗服务价格受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制约,价格标准太高,保险机构将不予报销。患者在就医前须了解收费情况,并自主选择。

  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相关医疗机构可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记者 聂诗茼

  通讯员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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