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郴州6月26日电 (记者 刘柱)记者26日从湖南省郴州市作风办获悉,今年该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严控“车轮上的浪费”,截至目前共明察暗访45次,通报批评26人,其中处级3人、免职4人,另有6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记者在郴州市宜章县看到,该县对全县的公务用车全部统一粘贴直径为25×35厘米的红色公务用车标识,车后侧围板还粘贴醒目举报电话。
宜章县从今年1月开始还硬性规定:节假日和非正常上班时间,公务车一律封存各机关、单位指定的停车点,正常上班时间用车必须填写县里统一印制的派车单,由单位一把手签字才能派车。
郴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主任陈利民透露,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项规定”后,郴州今年财政严格规定不安排车辆购置年度预算资金,从资金源头上控制公车购置,停止对公务用车购置的审批。
同时,郴州市根据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对车辆编制压缩后的超编车辆按资产处置原则,优先调剂至确实有需要有余编的单位。
据郴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统计,从今年1月至5月,郴州市直、各县(市、区)共清退违规借用车辆43台,处置车辆177台,其中公开拍卖车辆83台,报废车辆64台,调剂车辆30台。
记者从郴州市财政局获悉,对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要求,郴州实现了“两定点、五统一”,即通过公开招标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护、统一保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实现公车统一处置、统一调度、节假日统一存放、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标识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郴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组还将加强监督检查,继续以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车私用的歪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追责;对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含3次)以上违规使用公车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