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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3个地区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A-A+2014年6月11日10:57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长沙6月10日电 (记者禹志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湖南省启动试点工作。湖南省国土资源厅10日透露,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湖南省不动产统一试点工作将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以及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合湖南省特点的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湖南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借鉴和参考。

  专家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叫做“物权公示”,把不动产物权记载在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如遇争议,人们能够很方便地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和保护权利。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体制始建于改革开放初期,最初从林业登记开始,逐步发展到土地登记、房地产登记等,在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农村耕地和农民宅基地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将彻底改变这种多部门登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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