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5日讯(见习记者 陈馨怡)今年年初,内蒙古一女生因身份证遗失,研究生考试入场时持户籍证明及临时身份证被监考人员拒之门外的事情在微博上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指责招考部门不知变通、思想僵化,耽误了女生的前程。
高考在即,内蒙古女生的经历难免让家长和考生们心有余悸。临时身份证究竟能不能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依据?遗失身份证后,考生又应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负责人王雷,为考生们答疑解惑。
解答一:考前遗失,考生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王雷表示,其实每年都会有少数考生在高考前夕不慎遗失身份证,针对这个情况,省教育考试院虽然没有出台具体的文件,但一直有一套成熟的应急处理办法。考生如果在考前遗失身份证,可以去户籍所在的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申请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持这两个证明中的任意一个均可进入考场,正常参加考试。
解答二:考试当天遗失,考生可由带队老师担保,先参加考试再补交证明
如果是在赶考的途中遗失了身份证,来不及补办怎么办?其实这个情况也在省教育考试院的考虑范围内。王雷说,如果考生是在来考场的途中遗失了身份证,可以先由学校带队领导或老师证明其身份,先参加考试,考场老师在该考生考场记录上标注可疑,在考试完毕后,考生应尽早向所在考点提交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消除可疑身份。可疑身份消除后,不会影响到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