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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单独二孩”可享98天产假 仍享生育津贴

A-A+2014年4月23日10:15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4月22日讯 尽管湖南省“单独两孩”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炉,但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今天,针对近期网上咨询产假比较多的情况,湖南省人社厅重申女职工产假假期及待遇的相关法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但生育“单独两孩”夫妇不能享受晚育假和男方看护假。

  产假98天,无晚育假

  湖南女职工产假假期的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省人社厅表示,湖南省单独二胎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后,具体的产假政策不会有大的调整。

  据悉,根据现有的法规,我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省人社厅介绍,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会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如果生二孩,女方只有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可享生育津贴

  生“二宝”和生“大宝”在生育保险政策上面不会有差别。省人社厅表示,依据现有的政策,只要有计生部门的《生育证》,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三湘都市报 刘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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