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黎铁桥)昨日起,长沙进入汛期。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沙市汛期值班自4月1日8时起至9月30日24时止,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通知》要求,防汛值班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值班交接。辖区范围内有暴雨(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发生时,要立即询问搜集有关情况并电话报市防办值班室;造成灾害损失的,要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将概要情况书面报市防办值班室,再进一步收集有关情况,以洪涝灾情统计和当日汛情等方式续报,并保障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
市防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级防办要严格按照各类信息的处理程序办理,严禁漏报、迟报、瞒报。因对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处理不规范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