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讯 湖南新田县法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加大了庭审网络直播、当庭宣判、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力度,2013年,新田法院举行了2场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分别向社会通报了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还开展庭审网络直播6场,上网公布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825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法院还聘请了11名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的执法执纪监督员。
2013 年8月10日至11日,被告人李某分两次在新田县某宾馆向刘某出卖毒品共2.28克,刘某给付李某毒资200元人民币。
11月21日上午,新田县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法院,全程旁听,他们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出意见。
在谈及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希望法院剔除各种群众旁听的限制,创造条件接受更多群众的监督,敢于把审判过程晾晒在阳光下和老百姓的眼皮底下;同时要借助网络科技手段 实现“无障碍网络监督”。
除直播庭审、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之外,新田法院还组织对3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专业培训,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224件,参审率达86.07%。通过不断把“以监督促公平、以监督保公正”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实处,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通讯员 陈毅清 禹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