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朱章安 通讯员 刘小青 陈智慧)2月26日,“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修改方案通过了国家住建部等部办委局审查。这对衡阳市抢抓承接产业转移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2012年6月,国务院批准衡阳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去年7月,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上报国务院审批。
此次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从城市规模、土地集约利用、城乡统筹、环境保护等12个方面,对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规划到2020年,衡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61.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70万人,构建“一轴一区、主副双心”城镇体系结构。城市发展目标是,将衡阳建设成为区域副中心城市,湖南面向珠三角、海西及北部湾等沿海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省综合制造业基地、商务商贸服务业中心,全国重要旅游城市,全国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城市,尊重山水环境与彰显历史文化的宜居宜业新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