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曾为“潜规则”
虽然位置不显赫、工资也不高,但对于机关公车司机这一职业,许多待业青年曾经趋之若鹜,为了谋得这份差事,他们不惜四处托关系、走后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长沙市和湖南省一些机关专职司机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比湖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高出400元左右。
2014年1月13日,长沙市卫生局发布的驾驶员招聘启事显示,该局公车司机除有出车补助,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外,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265元/月。而在湖南省级机关开车的司机基本工资则还要低一些。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公车司机的收入除了固定工资部分,还有其他灰色收入。有分析指出,现有公务用车基本是领导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给公家开车,等于端上铁饭碗。公车私用是其一,随领导出行,收受“车马费”是其二,从车辆维护保养中吃回扣是其三。
“有的机关单位由于监管缺位,汽车维护费往往会成为公车司机的‘摇钱树’。”这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现年31岁的徐明辉曾十分“钟爱”自己公车司机职业,“钟爱”开公车的理由不是他喜欢开车,而是他在维修公车过程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2010年,徐明辉由岳阳劝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任临时工,负责驾驶该局的一辆“湘F23947”黑色帕萨特小汽车。
按照云溪区国土分局的规定,该局聘请的司机工作职责除了负责驾驶车辆外,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理,并有权经手报销保养、修理费用。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明辉在报账过程中发现单位财务报销单据存有漏洞,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栏是空白的。随即,他开始萌发了利用报账漏洞骗取公款的大胆想法。即利用其经手报销车辆保养、修理费用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费用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
之后,徐明辉开始把骗钱想法付诸于行动。在报账时,他先用平时实际修车发生的小额发票为附件,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把大、小写金额栏前面部分预留一些空白,待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在报销单上签完字后,再分别在大、小写金额栏自己事先预留的空白处加上自己想填写的数字:“420元的报销单改成27420元、550元的报销单改为253550元……”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他以报销公车“维修费”等名义,轻松骗取单位公款百万余元,而云溪区国土分局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未察觉。案发后,徐明辉被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张阳透露,一些在机关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每月工资加上灰色收入,总额往往能超过普通公务员的工资,这在公车司机群体里面曾是“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