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吴林芳
□本报记者阮占江
伪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后,通过物流配送将其生产的假冒伪劣“永乐神功消痛袋”发货到湖南、山东、浙江、江苏、陕西和河南等15省份。《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治安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及湖南、山东等15省份43名销售“下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特大生产、销售假医疗器械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万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逮捕。
2013年10月21日,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常德市药监局报案,称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常德市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使用的郑州某公司生产、标示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文号的“永乐神功消痛袋”质量可疑,该产品称可治疗风湿、类风湿、关节炎、腰酸背疼等疾病,经河南省药监局核实,上述医疗器械为假冒产品。
据介绍,医疗器械指的是单独的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常见的有手术刀剪、血压计等。接到报案后,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专案侦破。经过近3个月侦查,一个以河南省郑州市万某父子为首的生产、销售假医疗器械犯罪网络基本被查清。随后,在药监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前往河南省郑州市收网,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万某父子抓获归案,并将其住所内加工“永乐神功消痛袋”的生产窝点捣毁,当场查获大量假冒伪劣“永乐神功消痛袋”和销售账簿及生产工具。
专案组民警查明,自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万某伪造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专用章等虚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后,生产、销售已被注销的郑州某公司生产的“永乐神功消痛袋”。2011年,因担心事情败露,万某将生产场地搬至其自家楼顶搭建的一临时铁皮棚内继续生产。为扩大生产和销售,万某又将儿子拉进来帮助其生产加工“永乐神功消痛袋”,并负责物流配送将其生产的假冒伪劣“永乐神功消痛袋”发货到湖南、山东、浙江、江苏、陕西和河南等15省份的方某、曾某等43名销售“下线”手中。
说“法”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假冒伪劣商品,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给企业和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更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医疗器械作为治病救人的工具,一旦出现假冒伪劣情形,其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必须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制售假冒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直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然而,假货屡打不绝,甚至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日益逼真的情形。究其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存在暴利空间,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医疗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医疗器械更是具有不小的市场,不法分子正是瞄准市场需求,继续大肆制假售假;另一方面在于监管难度大。从各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例看,制假团伙的窝点日趋隐蔽,给相关部门的源头打击工作带来难度。另外,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执法力量有限,也难以面面俱到。
因此,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相关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包括消费者、企业等,引导、协调社会资源参与到打假工作中,弥补执法力量有限这一不足。
链接
随着越来越多市民对个人身体保健、保养的产品及服务都愈发关注,一些无良商家为牟取暴利,竟然打着“养生”、“美容”的旗号,用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2013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妇葆宁”牌医疗器械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生产大量假“妇葆宁”牌医疗器械,并在其经营的某知名养生馆内公开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11月,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破获一起伪造生产批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在搜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徐某的仓库时,办案民警发现了少量名为“妇葆宁”牌的外用医疗器械。徐某称,这些“药”并不是他自己生产的,而是从市内一家知名的“养生馆”进的货,具体生产厂家他也并不清楚。
11月26日,办案民警在张某所经营的养生馆内将其抓获,并当场查扣假“妇葆宁”成品100余套,散装货物1200余个,包装盒500余个,产品说明书、塑胶贴、宣传单5000余份,销售用电脑1台,打印生产批号用打码器一台。张某被抓后,对自己从2011年开始冒用伪造生产批号大量生产、销售假医疗器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交代,仅仅两年多时间,她就在省内外销售假“妇葆宁”牌医疗器械10000余件,涉案价值超过200万元,非法盈利近50万元。据悉,目前办案民警正在对案件所涉及的产品生产方在吉林、西安等地进行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