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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被刑事拘留

A-A+2014年1月3日10:00新华社评论

   新华社长沙1月2日电(记者 陈文广 丁文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日发布消息称,1月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衡阳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决定刑事拘留。

  2日,湖南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声称:经查,胡国初在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期间发生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且本人收受了钱款,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胡国初上述行为已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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