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项目是否过多,分值是否合理,社会高度关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教育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最近对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做出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取消了艺术特长生等多个项目加分,并降低了部分项目的加分分值。这些高考加分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
调整后的方案取消了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取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政策。
新规定还将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即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8名者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同时,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也做出调整。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适用调整为仅在省内高校投档时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维持在全国适用的范围不变)。
省教育厅还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赛事。对申请加分考生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审查,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采取措施,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