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艺创作获得新动力——每年500万元奖励、扶持长沙文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文联第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暨文艺创作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财政局共同出台的《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下发,长沙市文艺社团、文艺工作者可申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学艺术事业和文联工作,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多出精品力作,多出优秀人才,专门设立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每年拿出500万元对长沙市文艺创作进行奖励和扶持。今后,将面向全市开展长沙市文学艺术奖、长沙市文艺新人新作奖的评选,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文艺作品或作者进行配套奖励,对优秀的文艺作品和重点创作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项目范围涉及文学著作出版、舞台艺术、展览艺术、影视艺术、文艺评论等。《办法》从配套奖励、项目扶持、组织评奖三个方面对文艺创作加大了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文艺社团和个人均可从长沙市政府网站(www.changsha.gov.cn)、市文联网站(swl.changsha.gov.cn)下载表格,进行申报。
张湘涛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文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紧贴时代的脉搏,把握改革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方向,着力弘扬主旋律、歌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文联要强化落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考核扶持,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推动文艺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率先建成“三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