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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法院发出首份失信决定书 执行人立即执行

A-A+2013年11月6日20:28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11月6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任文婧 通讯员 郭庆栋 尹辉霞)今天(11月6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发出了首份被执行人失信决定书。这一决定书是发给湖南某建筑公司的。

  2009年8月,上海某结构技术公司与湖南某建筑公司签订《预应力工程专项施工合同》,因为建筑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经法院调解仍无用后,法院对建筑公司进行了执行。

  在执行中,法院发现建筑公司有履行能力但就是不肯自动履行,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将建筑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库,并处罚款20万元。

  失信决定书发出后,建筑公司便立即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主动联系,协商执行事宜,执行了工程款。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份以来的最新举措。按照这一项规定,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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