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伊蕾 刘文韬)“红色请帖如‘罚单’,劳神伤财不堪言”。近年来,各种名目的喜庆宴请日益繁多,令人反感却又无奈。
今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件作为省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度建设的成果之一,被群众称为湖南最严“限宴令”。10月31日,本报记者就《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省纪委相关负责人。 他表示,省纪委狠刹违规操办喜宴风绝不手软,并将以四大过硬措施,来保障这一规定的严格执行。
从沉重的礼金负担和恶性的宴请应酬中解脱出来
“我最多时1个月吃了7场酒,有结婚的,有过生日的,礼金送了3000多元,1个月的工资差不多都没了。”提起赴宴,在省直某局工作的公务员小郭只是无奈地苦笑,“虽然有点‘压力’,但不去不行。有的是同学朋友,有的是单位同事或领导子女,有的是其他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熟人,面子上抹不开。”
“我们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之所以出台《暂行规定》,是因为它符合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心和利益诉求,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沉重的礼金负担和恶性的宴请应酬中解脱出来,进而促进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省纪委负责人表示。
我省抓规范喜庆宴请工作由来已久。近几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想了不少办法,做了大量工作。早在2005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就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强化工作措施。总体来说,这些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近年来,掌握公权力的人员利用各种喜庆宴请借机敛财的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宴请之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礼金逐年水涨船高,有的干部反映,请帖如同“罚款单”,雪花般飘来,一年的工资收入还不够支付酒席钱,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此外,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浪费惊人,助长奢靡之风,带坏社会风气。原来的规定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省委顺应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的需要,要求省纪委重新制定一个规定,全面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暂行规定》出台前,省纪委、省监察厅用5个月时间调研,采取书面、基层座谈、网上公开等3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并得到普遍认同。根据网络调查统计显示,90.69%的网友认为有必要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83.98%的网友认为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非常严重”或“严重”, 76.75%的网友认为宴请开支给家庭生活带来负担,72.61%的网友认为“规定”出台后,将扭转当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现状。
省纪委负责人认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将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导社会风气好转。
规范对象更广 治理内容更宽 实体规定更严
今年10月12日下午,慈利县委办副主任、接待处主任周国忠,在慈利县芙蓉大酒店为儿子出生举办酒宴,并邀请本单位及部分县直单位公职人员参与,被市、县作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获。15日,慈利县委根据有关纪律规定,决定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接待处主任职务。
禁令未行,“杀气”已至。
省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暂行规定》与原规定比较,规范对象更广,治理内容更宽,实体规定更严。
原有规定仅限于规范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没有把所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以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处于制度真空状态。《暂行规定》则将约束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治理内容更宽更具体,操作性强。既管借机敛财等腐败问题,又管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如《暂行规定》明确,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30桌)。
实体规定更严。这是《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重点体现在“三不准”、“两禁止”上: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它喜庆事宜;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人员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省纪委负责人说,有些人认为《暂行规定》“不近人情”,但如老人做寿、孩子满月、乔迁新房等大事喜事,规定只是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庆祝不一定要通过宴请和送礼来表现,打个电话、发条短信也是祝贺。宴请的话,自己家里人和亲戚参加就行了,没有什么理由要别人来送礼。现在操办喜庆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门,就是攀比出来的。有的人本来不想去送礼,碍于情面,不得不去,去了又觉得自己吃了亏,就想方设法找个理由请客收礼,如此恶性循环,以至无穷无尽。
“任何改革或制度出台,不可能皆大欢喜,只能做到大多数人受益。”省纪委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能给绝大多数人减轻负担,能使人际关系变简单、社会风气有好转,从长远来看,对大家都是有益无害的。作为党员和干部,应该遵守党纪政纪,应该有更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境界。
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88、0731-82688999举报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群众担心,《暂行规定》虽然出台实施,但一定要避免“走过场”、“一阵风”。
对此,省纪委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文件的落实,省纪委将狠刹违规操办喜宴风绝不手软,采取4个方面的措施来保障:
一是加强《暂行规定》宣传教育,扩大知晓度,特别要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好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省纪委统一设计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报告人基本信息、婚礼相关当事人基本情况、婚丧事宜具体操办情况、收受非亲戚礼金和贵重礼品情况、报告人遵守承诺或规定情况、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意见等。报告程序上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前10个工作日、操办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向本人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同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收到的婚丧事宜报告要及时审核登记,于每年6月、12月分别将本地区(本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当年度上半年、全年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和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汇总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规定》知晓情况、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喜庆事宜操办的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0731-82688999,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与此同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追究党纪责任,并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