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禹爱民)在昨日举行的全省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应用推广会上,湖南省高院分别与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等18家驻湘银行机构签订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涵盖查询内容、查询方式、信息交换模式、文书审查、信息安全及保密、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此举标志着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始在湖南全面推广,包括此前已经签订此项协议的银行,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始覆盖在湘全部银行机构,为快速获取执行财产信息、高效采取执行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执行过程中需要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时,全省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协议查询在省内银行机构开户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其基本账户及其他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行、账号、余额等电子信息,将为快速获取执行财产信息、高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力反制“老赖”创造条件,有利于打造社会诚信体系。
湖南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始于2012年11月,按照“全面设计、逐步推进、先试点后全面推开、先查询后冻结、省法院与银行省分行点对点查询回复”的总体思路,今年8月开始在中国银行湖南分行、工商银行湖南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试点。运行两个多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向银行发出账户查询需求3134个,银行反馈信息3056条,涉及案件589件,查到账户2215个。
相关链接
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是指法院通过与各联动、协助单位互动,通过互联网或专线进行信息的批量查询、传输、交换和整理,从而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和人身进行查询和控制的信息化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