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站8月29日讯(通讯员 杨卫军)“以前听说到法院打官司可麻烦了,费时费力、伤和气不说,还得花不少钱。如今,没想到农民们有了自己的‘村民法庭’,在自家院落里就能把纠纷和矛盾解决了,真是太好了!”8月27日,新邵县陈家坊镇五里村的赵大爷竖着拇指乐呵呵地说道。
去年以来,新邵法院陈家坊法庭在所辖四个乡镇的每个行政村建起了群众工作联络站,老百姓对此形象地称呼为“村民法庭”。“村民法庭”的“评审员”由村民代表按每二十户一个的比例,推选群众基础好、调解能力强、办事公道的村民担任。发生矛盾纠纷后,根据案情和村民意见,随机抽选1或3名评审员独任或组成评审团“断案”。“村民法庭”主要职责是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借贷、“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陈家坊法庭指导各“村民法庭”建立健全了调解规则、调解指南等制度,制作完善了调解申请书、纠纷情况说明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纠纷后续动态跟踪表等一整套规范化表格。评审员在调处纠纷过程中遇有法律疑难问题,可随时电话联络法官问询或邀请法官到村指导释疑,同时,法官会根据每个行政村多发纠纷的类型,有重点的对评审员和村民进行普法宣讲。
该县“村民法庭”建成后迅速发挥了作用。潭府乡跃进村村民江某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驳回江梅离婚诉讼的同时,安排评审员李党华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夫妻二人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就是双方父母因为带小孩的问题闹了不愉快,娘家极力劝说江某离婚。为此,“村民法庭”评审员十余次上门做江某及其娘家的工作,经过多次调解促成了夫妻双方和解,小两口现在过得很美满,江某还为老李家又添了孙子。陈家坊镇五里村赵某祥与赵某新两家房屋相邻而建,因赵某祥新房屋檐落水溅到赵某新家,遂起纠纷。经评审员赵高程多次上门调解和法官到现场释法、指导,赵某祥同意花钱加建引水槽和防水设施,险些对簿公堂的两家握手和解。
村民法庭”的建立,将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减少了诉讼成本,切实为群众提供着方便,温暖了百姓心窝,极大地拉近了司法、法院、法官与老百姓们的距离,有效推动了司法公信力提升。据悉,自去年该县示范性“村民法庭”在陈家坊、潭府、雀塘、太芝庙四个乡镇率先建立后,先后调解处理纠纷60多起,和解率达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