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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掏腰包建消防水罐 刚建好就被要求拆除

A-A+2013年7月31日11:34潇湘晨报评论

  村里方圆四五里没有消防栓,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村民彭志高自掏8000元建了一个消防水罐。但水罐建好没多久,却被要求在3天之內拆除。

  彭志高发现,自己住的常丰村金盆小区周围一点消防设施都没有,又属于人员密集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从3年前开始,彭志高就为小区建消防设施的事,几次跑到浏阳市政府提出申请,但是都没有结果。

  今年6月,彭志高自掏8000余元建了个消防水罐。水罐直径2米,长5米,上面写着“消防用水”。罐子下面有两个1.5米来高的水泥墩。“这个水罐可以储20吨水,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可以在这里取水救火。”彭志高介绍。

  但是,7月26号彭志高却收到浏阳市蕉溪乡规划建设环保站的限期整改通知,称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他3天内拆除水罐。彭志高承认确实没有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此,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村长彭先运表示,“他建水罐的位置是要建安置房的。村里对消防这一块也是有规划的,消防栓很快就会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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