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开始,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起了收费专项检查。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入学:学校、幼儿园乱收费
【案例】汉寿县太子庙镇中心学校、罐头咀镇中心学校2013年春季开始提供校车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至650元/人。依据县物价局文件,“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按1元/人次标准执行”,春季每人次多收80元至430元。
【处理】汉寿县物价局责令该服务公司将多收校车运行服务费260960元全额清退给交费者。
【案例】今年清明假期的前一天,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一部十六个班要学生每人交230元钱,说是试卷等学习资料的费用。据查,这两项的费用应该包含在学杂费中。
【处理】麻阳苗族自治县物价局对此作出处罚: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一部十六个班级总人数为930人,清退总金额213900.00元。
此外,龙山县幼儿园联合涨价,幅度高达500元至800元,涉嫌垄断遭到惩罚;衡阳腾飞教育培训中心、资阳区汽车路小学存在乱收补课费现象,也受到相应处罚。
出行:运输车辆乱涨价
【案例】4月26日,有市民举报称祁阳至黎家坪联营车队现有营运车辆多收票价1.5元。同一天,也有市民举报湘乡市公交车擅自涨价,每辆车多收取票价0.5元-1元不等。
【处理】祁阳县物价局责令该车队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并罚款4000元上缴县财政。
办事:行政单位乱收费
【案例】5月10日,有网友举报,衡阳县人事局违规对调动人员收取手续费1300元和县编办对调动人员收取手续费500元。
【处理】衡阳县人事局乱收费的情况基本属实,2013年以来,衡阳县编办对一个调动人员收取了500元的手续费,衡阳县物价局已责令该单位清退并责令改正,并处以8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