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2月19日,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称,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发现依旧使用旧版执法证执法的行为,可向0731-88665803投诉举报。
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为竖向蓝色封皮,执法人员信息卡片竖向排列。信息卡片上载有执法人员照片、姓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范围、工作单位、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并加盖有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专用章钢印。
凡持有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hnsfzb.gov.cn/)。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其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已作废的旧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并向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投诉举报。
记者赵晶 通讯员谭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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