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1月23日电(通讯员 王柏颐 记者 林洛頫)23日,记者从长沙市国税局获悉,2012年长沙国税入库税收收入725.22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收92.7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量的54.24%;收入规模排名中部省会城市第2位、全国省会城市第6位。
据了解,2012年长沙市落实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5千元上调至2万元政策,惠及全市2.4万户纳税人,共减免增值税1.2亿元。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再就业、节能节水、新兴产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长沙国税为纳税人办理减免税30.33亿元,同比增长33.79%。
同时,长沙国税2012年率先在全省推行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规范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全年共代征车购税16.09亿元,代征率达67%;在全省首创退税审核流程传递单制度,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和退库进度,全年办理出口退税41.39亿元,同比增长55.19%,有力地支持了长沙外向型经济发展。
为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长沙国税11个办税服务厅也全部通过湖南省首批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其中五星级办税服务厅4个;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试点探索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和国地税联合办证,全面推行自助办税、网上办税以及38项涉税业务“免填单”,办税服务全面提速。
长沙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义伯表示:“2012年长沙国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突破700亿元,这意味着将更好地为今后长沙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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