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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5日讯 继湘潭市九华工业园两条路被分别命名“奥迪路”和“宝马路”后,有长沙网友担心“吉利路”出现在星沙。长沙市法制办正在制定《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地名一般不得有偿冠名,并要求冠名前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铁站莫乱冠名,公交站不受管
公路、港口、车站、机场、水库、闸坝、电站等专业设施名称及桥梁、隧道等市政交通设施名称都属于地名。
长沙市地铁站属专业设施之列,站名被要求与所在地地名一致。长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公交站命名不受管理办法约束,有数据显示,长沙市10%的公交站牌被有偿使用。
“地名一般不得有偿冠名,确需有偿冠名的需连过三关:首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组织专家论证,最后报市政府批准。”长沙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长沙市民政局正在制定地名有偿冠名的具体办法。
媚洋小区名难获批
才几栋房,就大张旗鼓叫“××城”;零零散散种了几棵树,就敢取名“××花园”;明知意大利有个托斯卡纳,仍然拿来作小区名……
管理办法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及其同音字、近音字作地名。巴黎香榭、托斯卡纳、圣爵菲斯只是楼盘推广名,并不是在地名委备案的法定名。
管理办法创新地将地名审批前置到规划环节:凡位于长沙市区范围的小区开发商,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先向市民政局提出命名申请。规划部门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也会先对小区名进行核实。
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为违章建筑,也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长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可加强对小区名的管理力度。
■记者 叶子君 实习生 巫艳 曾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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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条长沙老街巷消失
将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长沙老口子应该都熟悉这首顺口溜:“一步两搭桥,三公里,四方塘,五家井,六堆子,七里庙,八角亭,九(韭)菜园,十(司)门口。百善台,千佛林,万祠巷。”
据省文史馆馆员陈先枢介绍,1986年出版的《长沙市地名录》共记录长沙街巷1026条,1998年出版的《长沙老街》中只记录了长沙街巷716条,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长沙至少消失老街巷500条,其中不少因世纪之交拉通断头路而消失,更多由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和商业开发所致。
管理办法特别对历史地名保护做了要求,在拆除或迁移被列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地名涉及的地理实体前,建设部门应先制定出地名保护方案。据了解,长沙市民政局正着手整理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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