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记者 岳冠文 实习生 于海斌
小集体企业职工也可领养老金了。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界定了参保范围、缴费金额、个人账户、待遇计发等问题。
对象
参保须具备三个条件
为解决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今年下发了《关于解决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允许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通过定额缴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随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具体的参保原则、参保程序、经办审核等作了具体规定。
昨日,市人社局召开的会议强调,参保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湖南省城镇户口,1995年元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曾在湖南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省政府文件参保条件的人员,根据自愿原则,通过补建补缴的方式进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流程
原则由原用人单位实施
具体经办工作原则上按原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由企业汇总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原街道所属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汇总后报街道;企业已不存在的,直接向主管部门或街道申请;企业和主管部门均已不存在的,也可向街道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原用人单位成立批文、工商税务登记等原始资料及基本情况介绍;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阅,复印件留存);三、本人档案或用工登记表(用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资台帐、工作证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四、其他相关资料。企业主管部门或街道对企业上报或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核实原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基本情况,组织在企业或街道内进行公示,公示举报监督电话。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标准
自今年起按每月410元发放
参保缴费后,在2011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定额办法”核定,统一自2012年元月起按每月410元发放,同时参加201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调整后,每月按560元发放,70周岁以上的按照610元发放,80周岁以上的按620元发放。参保缴费后,2012年元月1日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按统一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该文件执行到2012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办理。
新闻链接
什么是“五七工”和“家属工”?
据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七工”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等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家属工”是企业正式职工的配偶或子女,在没有劳动部门指标的情况下,经其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并实际参加了工作的人员。“比如企业正式职工的家属从农村随调进城,在企业的小卖部、食堂等从事辅助服务性工作,他们不是正式职工,也没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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