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长沙6月17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湖南台记者徐神) 记者今天(17日)从湖南省中小企业局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公共服 务、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推出30条新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湖南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将全部合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4亿元增加到1.6 亿元。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湖南省中小企业局局长黄东红认为: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扩 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去年以来,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确实遇到了新的挑战和困难。比如生产成本上 升,企业利润下降,现在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比较重。现在70%的企业处于低端,实现转型升级压力大,所以国家和省里对实现中小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比 较重视”
此外,《意见》要求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安排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为了鼓励各 类社会群体创办中小微企业,《意见》提出可以适当放宽中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时限,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到资期限延长1年。除法律 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允许股东以股权、债券、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总额 的70%。
湖南省中小企业局局长黄东红认为:“大企业强省,中小企业富民,要把中小企业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多点支撑的基础工程来抓,我们提出了 中小企业百千万增长工程,每年新增3万多个中小企业,不断增加中小企业的数量,增加我们的经济总量,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