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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今年公开省级三公经费 科目细化到“款”级

来源:长沙晚报 2012-04-20 10:11:06

  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记者昨从省政府公办公厅了解到,《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下发,其中明确提出:2012年,省级要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科目细化到“款”级,要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汇总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省级财政预决算要细化到“款“级

  《工作要点》提出,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准确、全面、及时地向社会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突出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有关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公开。

  公车消费、公款招待和公费出国,究竟花了多少钱?钱是怎么花的?这些曾经讳莫如深的话题,随着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账单在去年的首次公开,越来越为公众所关注。《工作要点》明确,2012年,湖南省级要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科目细化到“款”级,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汇总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公开本部门预算,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情况。

  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年内100%覆盖

  “确保基层群众找得到人,办得成事。”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今年湖南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全省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覆盖率要达到100%,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要达到50%。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审批和非行政许可领域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

  《工作要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编制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服务收费项目的听证、咨询、发布制度,采取举行听证会、新闻发布会以及通过公共媒体、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和群众告知办事服务事项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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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化到“款” 是何意?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从上到下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别。指标一层比一层细,如以教育部门某年预算为例,安排预算支出主要分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四大方面——这就是“类”;再具体一点,教育支出里面,又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支出等——这就是“款”。

  “如果到‘目’,内容就十分细致了,比如说招待费,就要在支出中列出每次招待的清单:接待了什么人?在哪些方面花了钱?”长沙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信息公开

  省级要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汇总情况

  ●政务服务

  今年全省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覆盖率要达到100%,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50%

  ●行政审批

  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审批和非行政许可领域审批事项

  ●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编制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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