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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全力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工作正规化法制化

来源:新浪湖南 2012-04-19 17:49:22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备案,物业公司的保安服务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记者从4月19 日召开的长沙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长沙市当日起正式实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规定》,全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工作正规化法制化。据了解,这一新举措将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和物管小区安防工作,从而推动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4月19日下午,长沙市综治委、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住建委等单位共同组织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长沙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规定》。全市各区县市综治部门负责人、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负责人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近500人参加了会议。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谭学军、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湘江、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星耀、长沙市人社局、市工商局、民政局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政委谢礼宣读了《长沙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支队长谢可良宣读了《关于近期查处的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典型案件通报》。市综治委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企业(单位)、优秀保安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大金碧物业长沙分公司和天心公安分局内保大队有关负责人上台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谭学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湘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星耀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近年来,长沙物业行业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千余家、物业保安人员四万余人。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从事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工作,在维护物业区域安全稳定、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保安行业的监管部门,长沙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依法打击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了全省首起保安行业非法经营案,对上海惟熙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邓剑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执行逮捕,并先后查处了长沙世纪情百货有限公司、长沙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观澜湖物业曙光泊岸分公司等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对单位法人给予了警告罚款。然而,全市目前经公安机关备案发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只有204家,仅有13000余人通过政审、培训、考试取得了保安员证,物业服务企业还存在着保安队伍招用、管理不规范,保安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服务区域安全防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都成为制约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的监督管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全力开展单位内部和物管小区安防工作,市综治委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在认真调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的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发挥的作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员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上岗。《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和保安员应当积极开展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招待用的保安人员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都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企业(单位)、优秀保安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企业(单位)和优秀保安员评选活动,以表彰先进、奖优罚劣,广泛宣传物业服务企业安防工作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着力打造长沙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又一个新品牌。

  长沙市公安局李湘江副局长表示:全市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将迅速强化物业企业保安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稳定安全,扎实推进物业企业保安监管工作的长效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居住环境,为打造平安长沙、建设“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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