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公开道歉,带队队员待岗1个月
昨日,芦淞区城管大队公布了处理意见,称“因我单位执法力量紧缺且无专门的拖车工具,便请聚鑫停车场工作人员协助执法队员将违停车辆拖运到停车场。4月4日上午执法队员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像取证时,聚鑫停车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了当事人的机动车。”
为此,芦淞区城管大队向当事人、向社会作出最诚挚的公开道歉,并且取消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行为、全额退还当事人被处罚费用。
对带队执法队员做出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扣10分,扣除相应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待岗一个月(即发放最低基本工资并留岗查看)处理;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除当月奖金,扣除5分。
芦淞区城管大队还承诺,今后会要求每一位队员严格按程序执法,争做文明执法的标兵,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此,圆圆说:“城管已公开承认错误,给我道歉了,态度还是让我心里些许有些满意了。但是这种行为该给市民一个怎样的交代呢?必须做到这样类似行为不再发生,让市民有胆于站出来给自己维权。”
当事人说
想让更多人知道,以免有同样遭遇
芦淞区城管大队还表示,将督促停车场对当事人的交通、误工、精神等方面予以经济补偿,现正在协商中。
记者了解到,4月4日当天,擅自将唐先生的电动车移到黄线外的聚鑫停车场易某,因为5日和他人吵架,已被停车场管理方开除。
聚鑫停车场一名石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自从违停车辆停车费取消后,违停的车辆多并不意味着停车场收入就高。
据记者了解,株洲市目前正在制定由财政向停车场拨款,但拨款的额度还没有确定。
对当事人的经济补偿,这位负责人说协商得并不顺利。“首次协商时,我们答应赔偿她3000元损失,开始她也答应了,但是她老公不同意。”
对此,圆圆称:“现在不是多少钱,而是想让更多的市民知道这个事情,以免以后有同样的遭遇。”
□ 网友观点
@zp123456:我每次都是这样的,每次停车一定要拍下照片或者录下视频。
@左龙右凤入西川:为不屈不挠依法维权的当事人鼓掌,也为城管这次不推诿,不掩盖,勇于承认管理错误的负责态度鼓掌。向公民道歉,并无碍于部门的形象,相反这样负责任的态度,会得到网友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