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明明将电动车停在黄线内,但执法录像却显示电动车停在了黄线外。不但车子“违停”被芦淞城管拖走,车主唐先生还要缴纳100元罚款。
对此感到蹊跷的唐先生从派出所看了监控录像,才明白了真相:画面中一名男子将电动车移到了黄线外,随后就出现了城管队员摄像取证的身影。
昨日,芦淞城管大队承认:当天执法队员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像取证时,聚鑫停车场工作人员擅自移动了当事人的机动车。芦淞城管大队向当事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且对相关执法队员进行了处理。本报记者曹伟邓艳红株洲报道
事由
电动车“违停”被城管拖走
事情发生在4日清明节当天,上午9点多,唐先生骑着电动车带着妻子圆圆(化名)和不到3个月的宝宝,一家人到芦淞区中国城服饰城逛街。
到达后,唐先生将电动车停在黄线区域内——根据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车等路边停靠时,必须停在指定区域(即黄线区域内),否则视为违法停车将被处罚。
然而,一家人逛了一个多小时后准备回家时,发现原来停车的地方已经没了自家的电动车。地上留了用粉笔写下的“违停”二字和一串电话号码。
唐先生拨通了地上的电话,对方告知他的车因为违停已被拖至聚鑫停车场,要求他带齐证件过去缴纳罚款100元。
“这绝对不可能,我们的车子没有违停。”圆圆和唐先生对这样的结果感到十分蹊跷。“我老公开始停车的时候,边支撑还放在了黄线外,他担心这样仍然违规,还特意将边支撑也移到了黄线内。”昨日,圆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执法录像
电动车停在黄线外
感觉蹊跷的唐先生夫妻俩,随后来到了聚鑫停车场,芦淞城管大队处罚室就在停车场旁边。
碰巧的是,圆圆在这里见到了该停车场工作的小学同学易某。他向圆圆解释,城管执法都会现场录像,并且提供了当天上午执法时的录像。
这段录像让夫妻俩傻了眼:录像中违停的车辆确实是自家的电动车,而且停在黄线外的位置。
“他们还说让我吸取教训,下次停放的时自己拍个照证实一下。”圆圆说自己听到这个话很生气。唐先生当场就与停车场工作人员激烈争吵起来。无奈之下,圆圆只好报了警。
由于并不能提供证据,到场调解的民警将他们两人送到了株洲市城管局进行调解。
由于正逢清明假期,几人在株洲市城管局没有找到值班人员。原本计划下午回娘家的圆圆和丈夫商量,唐先生先回到聚鑫停车场交罚款取车,圆圆则在原地等待。
就在等待时,抱在圆圆怀里的宝宝拉起了大便,而装着卫生物品和手机的包又被老公背走。圆圆只好也去了聚鑫停车场。
“一路上,宝宝又拉屎了,弄得身上都脏死了,还没有走到停车场时,天又打雷又下雨了,那个惨,真叫人伤心,无辜被罚款还要遇到这么惨的事,太可怜啦。”圆圆在论坛上发帖说。
监控录像
电动车“被”停在黄线外
4日交了罚款取了车的唐先生心里对这件事情仍有“疙瘩”,他第二天来到了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建宁派出所,调看了当时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9:10左右,唐先生将电动车停在黄线以内,之后一直停在原处;9:45左右,画面中出现一名男子,将唐先生的电动车移到了黄线外。“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从我停车到车被拖走,只有他们动了我的车。”圆圆在论坛发帖时说。
唐先生说,大概过了10秒钟,有两名戴手套、穿着制服的人出现在画面内,走在后面一人对“违停”电动车进行了摄像取证,然后就将电动车用车子拖走了。
圆圆在这段监控录像中,认出了之前移动自家电动车的人——正是之前在聚鑫停车场碰到的小学同学易某。
看到这段视频后,唐先生和圆圆两人感到更加气愤,但是派出所民警告知,要获取这段视频必须得到法院批准。
4月5日,圆圆在论坛上发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随后被网友转帖到了微博上,并@芦淞城管。
4月7日上午8:50,@芦淞城管在微博上回复称:“您反映的情况已交由我大队督查室进行调查,我们会尽快将调查结果公布。”
同一天,唐先生将一纸诉状交到了芦淞区人民法院,状告芦淞城管大队,要求其公开道歉并作出经济赔偿。
芦淞区人民法院表示将择日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