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女士(化名)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今年2月11日,快团团平台团长发布樱桃促销活动,出于对快团团平台的信任,她花费138元购买了5斤装樱桃一箱,等了2天,一直未看到发货信息,2月13日,陈女士向平台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原因为团长一直未发货。但等了三个月,既未发货也未退款,售后历史记录里一直显示“待团长处理”。陈女士进入到订单页面联系团长,该团长回复称:她不是团长,她是转发了别人分享的链接,她无法处理订单退款,随即,该名团长帮陈女士联系了转发链接的团长,但该团长既不接听电话也不回信息。无奈之下,陈女士致电快团团官方客服反馈问题,官方客服回复称,会介入处理,3天后,快团团官方客服致电陈女士称,他们也联系不上团长,客服竟然建议消费者起诉团长通过司法维权。对此,陈女士不能接受并提出以下三点质疑:其一,快团团平台为什么就处理不了我的退款申请呢?卖家没有发货,买家申请退款也不退,那我的钱去哪了呢?其二,在之前的咨询中,快团团官方客服回应说,“快团团仅为团长快速发布团购、线上统计订单及收款的工具,建议您在验证团长身份后再行付款。团长一般在完成相关认证流程后,即可绑定结算账户提现。” 那么,团长不发货,也能提现吗?其三,“快团团”作为中国大厂电商“拼多多”旗下的团购工具,却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几乎毫无作为,完全回避消费者提出的“退款”等问题。那请问”快团团”平台作为一个第三方网络平台到底是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快团团”积极对待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承担起自己的法律责任!湖南消费维权联盟 工作人员 致电 @快团团 官方客服电话 针对网友的投诉,工号为20032415的客服回复称,平台对所注册的团长是有监管的,会马上指派专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消费者核实相关情况后并妥善处理。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谢冰清认为,案例中网友陈女士通过快团团平台下的团购工具购买商品,作为卖家的快团团平台团长却在3个月后仍未按照约定发货或同意退款。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团长应承担不能发货的违约责任并及时退款。同时,在无法联系到团长或团长拒绝退款的情况下,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平台有责任采取相关必要措施,否则要依法与团长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陈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然由于消费者网购金额一般较小、维权法律程序繁琐、维权成本较高,故建议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谨慎查看该商家的信誉信息以及其是否向网络交易平台足额缴纳保证金,同时在付款时保存好付款记录以及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便后续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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