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按照3000人/座的标准设置水冲式厕所;生产、生活污水排放与城市污水管理对接;道路沿线按照城区标准设置照明设施,照明无盲区……记者昨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分类要点》,就建构筑物、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12个方面,逐一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提质改造建设要点。
《要点》规定,拆除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车站、广场等重要节点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对影响市容观瞻的建构筑物,采取改造提质的方式建设景观亮化。
在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除了规定按照3000人/座的标准设置水冲式厕所外,还要求全面清除裸露垃圾、污水、蚊蝇孳生地。清理店外经营、堆物、乱摆摊担、占道为市等行为。废除旱厕,填埋露天粪坑;公共垃圾站与公共厕所按照1∶1的比例建设。主次干道设置果皮桶,主要道路每50米设1个,其他道路每100米设1个。居(村)民生活小区内设置统一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箱)。主次干道每天普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在市政设施方面,《要点》明确,主要道路按城市道路标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将生产、生活污水排放与城市污水管道对接,室外明沟改为暗沟,下水道通畅无死水。
《要点》就绿化设施明确,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要以乔木为主,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同时,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集绿化、休闲于一体的社区公园。二环线两厢以种植高大乔木为主,草木结合,进行立体综合景观改造。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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