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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判了!
负一楼交由业委会管理
地下车位管理权之争
业委会与联鑫实业两次对簿公堂
因开发商将地下车位产权转让、交由他人管理,从去年开始,长沙东成大厦业委会和联鑫实业公司两次对簿公堂。最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东成大厦负一楼应交由业委会管理。对此,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谈俊表示,昨天拿到判决书后,他兴奋得难以入眠。
让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谈俊兴奋得难以入眠的,就是眼前这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而这份判决书所明确的,就是东成大厦负一楼该交由谁来管理的问题。
谈俊介绍,东成大厦1999年交付使用,开发商在办理注销手续的同时,一并给地下车位办理了产权,并将产权转让给了长沙联鑫实业公司。
2016年,东成大厦选聘新物业进场后,本着“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东成大厦业委会向联鑫实业去函,要求联鑫实业交出负一楼的停车场管理权。
因双方协商不下,去年,东成大厦业委会将联鑫实业公司告上法庭,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联鑫实业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东成大厦业委会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的全部资料文件档案钥匙。
但联鑫实业对此表示不服。
联鑫实业上诉后,今年11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联鑫实业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也就意味着,东成大厦负一楼的管理权,最终明确为交由业委会管理。
长沙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 谈俊:这个案件是作为业主委员会通过民事诉讼拿回管理权,在全国是首例,这样对别的小区在将来统一管理地下车位以及管理能有序进行,这是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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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停车仅限大厦前坪
钥匙托管专人随时移车
负一楼40余车位明确管理权
有效缓解大厦“停车难”
由于地下车位被开发商转让产权、交由他人管理,东成大厦物业公司目前能管理的停车区域,仅限于大厦前坪,由于停车场地有限,车子的停放是里三层外三层、满满当当,眼前这位车主停好车后,习惯性地把钥匙交给了保安。
东成大厦物业经理表示,中级法院判决后,这40多个车位,将交由业委会统一进行管理,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大厦停车难的问题,也方便物业统一整改消防隐患。
对于“负一楼管理权终审判决”一事,长沙联鑫实业公司王经理今天上午表示,他们已收到判决书。
长沙联鑫实业公司王经理:我们现在只谈负一楼的,法院判决的是负一楼的,上面有40多个车位。
记者:你们是哪一年买的车位?
长沙联鑫实业公司王经理:买了十多年了。
记者:那时大概是多少钱买的?
长沙联鑫实业公司王经理:我只来了两年。
联鑫实业认为,法院判决只是要求交出负一楼的管理权,作为产权方的他们,如何与业委会交接,还需进一步商议。
长沙联鑫实业公司王经理:产权是我们的,管理权给他们可以,以什么形式给他们,大家可以一起来探讨如何管理这个小区。
长沙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 谈俊:我们收回管理权之后,首先会规范车位的管理,通过业主大会来表决,来确定将来怎样的收费方法,第二,就会对负一楼负二楼电路进行改造。
编辑|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