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汉骑摩托车无证酒驾 罚款2862元还要在拘留所里过60岁生日

  本报长沙讯 早餐后饮杯小酒,这是邵阳老汉刘某某多年的生活习惯。但饮酒后,刘某某还喜欢驾着摩托车上路,这一行为触犯了交通法规。8 月 10 日,记者从邵阳交警部门了解到,刘某某多次酒驾被查,8 月 5 日他再次酒后驾车被查,

  因酒驾、无证驾车和无车辆保险,刘某某被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罚款 2862 元的处罚,他的 60 岁生日将在拘留所里度过。

  8 月 5 日上午,北塔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和辅警在国省道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发现了满嘴酒气的刘某某无证酒后骑摩托车回隆回,“ 当时他正驾车经 320 国道枫林铺路段时,被交警发现。” 邵阳交警介绍,这是刘某某第三次酒驾被交警查处,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其酒精含量为 6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刘老汉从未取得过摩托车驾驶资格,在 2016 年 7 月 21 日和 2018 年 3 月 21 日先后两次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被新邵县和大祥区交警大队依法进行了查处。

  刘某某称,自己有吃早餐饮酒的习惯,因常年在外做工,摩托车是他的主要交通工具,家人经常劝他不要酒驾,但他依然我行我素。8 月 5 日他在吃早餐时喝了酒,8 点多钟骑摩托车返回隆回,没想到又被交警查获。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通讯员 刘恒斌 杨丹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