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日讯(记者 张珍)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五个实施方案出台了一系列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举措,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加、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原则,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村主职干部”)全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财政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1000元,其余由市县财政负责。

  目前,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逐一了解,建立工作台账。

  《通知》还明确,补贴工作由县市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乡镇党委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好事办好。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让村主职干部老有所养,解除后顾之忧,在基层安身安心安业,干事创业。

  据悉,近期省直相关部门落实省委基层建设“1+5”文件的相关举措将陆续出台。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