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来源:视觉中国

  7月31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若干措施》)已于日前印发,将于8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若干措施》,长沙未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落实外商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并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范围。

  《若干措施》明确,根据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鼓励外资聚焦智能装备、智能汽车、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等领域,紧盯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显示功能器材、高端装备制造等外资重点先进制造业,鼓励外资制造业项目落地。鼓励现有外资制造业企业产业升级换代,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与此同时,对首次落户并注册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省级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引导外资投向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外包、会展与商务咨询、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业项目。

  《若干措施》还指出,鼓励外商投资参与重点区域建设。围绕湘江新区功能定位,鼓励外商在湘江新区投资高端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外商参与园区运营。

  同时,支持湘江新区及条件成熟的园区探索建立国际产业开发园区和国际合作园区,引导境外企业集聚发展。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临空经济示范区、高铁会展新城、湖南金融中心、南部片区等六大片区依据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外资招商,着力引进外资产业项目。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鼓励跨国公司在长投资设立地区总部。鼓励外资公司在长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对新迁入长沙市且纳税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总部,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实习生王娇娇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