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

  7月12日,湖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聚焦解决基层组织权责不匹配、基层干部晋升通道不畅通、基层干部待遇偏低、基层人才流不进、基层负担过重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切切实实的红利,为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注入了强动能。

  改革赋能,让干部甩开膀子迈开步子。意见明确,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如此一来,理顺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处理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为政令畅通打通脉络,让想干事的干部能干事、敢干事。从一定角度上,也可以杜绝部分干部“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混日子”思想。

  基层减负,让干部更好轻装上阵。这是一场脱虚向实的革命。《若干意见》明确,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区)办理;凡是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责任状”;重点清理简单以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微信关注、APP关注等作为评价工作依据的做法,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等等。意见目的明确,聚焦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开出了“药方”,指明了方向。

  待遇激励,让干部更有奔头。坚持“干部从基层提拔、干部从基层成长、干部在基层考验”,打通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行健康体验、落实带薪休假、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完善基层干部生活关怀帮助机制等,提升基层待遇保障;适当降低乡镇公务员准入“门槛”、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人才工程和表彰奖励适当向基层倾斜……《若干意见》旨在提高基层干部获得感,让他们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上得来,在“留得住”的基础上,实现“干得好”。

  这份意见集中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民心所向,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如网友所说:“湖南出台的这个政策可谓及时雨,后面就看如何落实到位。”政策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应以之为指引,科学地设计好基层干部成长路径,真心实意为他们搭建成才阶梯,拓宽发展空间,让他们以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少的后顾之忧,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来。

  当然,意见的出台,到后面的执行,肯定还会遇到一些问题,不仅依靠顶层设计,还得依靠基层党员干部的力量。可以肯定的是,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推动意见落地、落实、落细,必能激活基层建设一池春水,开创新局面,为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文/胡辉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