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珠晖公安分局快速办理一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两名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2019 年 7 月 8 日 16 时许,珠晖公安分局酃湖派出所接到 110 指令:罗马都市拆迁工地有一对夫妻在阻工。酃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走访了解情况后,耐心地给阻工人员崔某、湾某二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劝说两人离开。但其二人始终不听,民警遂依法口头传唤崔某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谁知崔某坚决不配合民警执法,上警车时,其故意朝民警大腿狠狠踹了一脚,在警车上,其又趁民警不注意,朝民警的眼睛一顿乱打,结果民警的眼镜被打烂。民警再三警告崔某,其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得寸进尺又打了出警协警两个耳光。这时湾某见妻子崔某被警察带走,立马把自己的小轿车开过来挡住警车的出路,后又堵住挖土机的路。增援民警及时赶到,大家合力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内进行调查。

  该案发生后,珠晖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快速办理。经询问,崔某、湾某两人对其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在罗马都市工地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崔某、湾某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5 天的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 )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二 )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 三 )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

  ( 四 )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珠晖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