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郴州讯 郴州市北湖区男子黄某以代办住房公积金提现和购物刷积分为由,套取个人信息后,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透支,诈骗他人近90万元人民币,后将诈骗款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日前,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黄某涉嫌诈骗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以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

  经查,2018年4月,被害人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黄某。黄某称有熟人可帮陈某代办提取公积金,需要陈某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开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资料,之后又让陈某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陈某一一照办。

  2018年8月底,陈某接到浦发银行逾期还款催缴电话,经查询才知,黄某在没有取得陈某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贷款和信用卡。陈某得知上当受骗后,选择了报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黄某利用上述方法,以有熟人可代办公积金取现业务为幌子,同时还以购物刷积分为由套取他人身份信息等个人材料后,通过手机操作进行网络贷款和信用卡透支业务,先后骗取朱某、刘某、孙某、陈某、李某、包某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889167.47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须由本人通过正规程序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谨防犯罪分子以代办公积金提现为名实施诈骗。记者周凌如通讯员李玉琼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