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下是3起典型案例通报。

  1。城步县人民法院派驻儒林镇南门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曹剑雄及队员陈建民、杨龙、王辉鹏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9年5月5日,曹剑雄、陈建民、杨龙、王辉鹏在扶贫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后未履行报告请假手续,晚上私自返回县城,驻村脱岗,接到市委巡察组电话后才返回村里。曹剑雄在担任工作队队长期间还存在未按要求全脱产从事扶贫工作,未按要求驻村宿村等问题。2019年5月,曹剑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建民、杨龙、王辉鹏均被诫勉。

  2。新宁县回龙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健平、刘晓勇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7年9月,刘健平、刘晓勇在高阳村贫困户种植金丝楠木产业验收中,没有对所有丘块进行实地验收,没有对丘块是否属于相应贫困户进行核实确认,没有要求贫困户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导致四户贫困户虚报金丝楠木产业奖补资金2.1万元。2019年5月,刘健平、刘晓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虚报资金予以追缴。

  3。隆回县山界回族乡文化站派驻陈栗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丁训璞、黄中平及村党支部书记陈善清、村委会主任丁仁乐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隆回县驻村办督查组督查时发现丁训璞、黄中平在驻村帮扶工作期间未在岗,陈善清、丁仁乐对本村贫困户的情况、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不熟悉,扶贫档案中存在贫困户信息登记表和扶贫手册的资料填写不完整等问题。2018年5月,有关单位对该村的基础档案进行“回头看”,发现贫困户信息登记依然存在逻辑差错、缺项漏项等问题。2018年11月,丁训璞、陈善清、丁仁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中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潇湘晨报记者王欢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