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六合彩”滋生了一夜暴富的发财梦,让有些宁乡人疯狂痴迷着。
众人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就是今晚买什么码,中了多少钱。。。。。
但是,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地下“六合彩”是我国严令禁止的!一旦参与,就会是公安机关严打的对象。这不,又一位潜逃的“庄家”被抓。
4月5日,又到一年清明祭祖时。
这天,花明楼派出所的警察蜀黍并没有歇着,他们获得一个重要线索:涉嫌组织地下“六合彩”赌博的逃犯黄某三(男,49岁,花明楼人)要回乡祭祖了。
花明楼派出所果断出击,立即赶到黄某三的住处进行蹲守。不多久,黄某三扫墓祭祖后回到了住处,民警、辅警一举将其抓获。据了解,黄某准备祭祖后,出远门,继续他的逃亡之路。
黄某三组织地下“六合彩”赌博,还得从2019年1月说起。
当时,黄某三、刘某等人为了早日实现“发财梦”,想到了组织夏铎铺等地的村民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的致富方法。他们心里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行事非常小心谨慎。
黄某三等人一般通过微信发布“码报”信息,也通过微信转账接收买码,就连“办公”地点也频繁更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3月12日晚,涉嫌参与地下“六合彩”的刘某、高某、洪某等11人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而狡猾的黄某三,似乎预料到暴风雨的来临,竟提前逃离了宁乡。
目前,黄某三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安安”要说,地下“六合彩”其实质就是一场赌局。无论是参与,还是组织地下“六合彩”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请广大市民不要被庄家高达数十倍的赔率和类似“某地某人用几十元博得几十万元”的谎言欺骗,要知道:没中奖,会沉迷其中,耗尽家财。中大奖,庄家就“跑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