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桃源县居民王某回乡祭扫时,因违反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引发山林起火,被鼎城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传统祭扫过程中燃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不仅会带来火灾隐患,还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风险管控,鼎城区多次开展文明祭扫工作的动员部署,压实了乡镇(街道)、村(居)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文明祭扫氛围,并组建了专门队伍开展劝导和巡查。但仍有个别村民无视文明祭扫相关规定,祭祖扫墓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4月6日,桃源县居民王某在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办事处南阳村8组祭祖扫墓时,燃烧“纸钱”和燃放鞭炮引发山林起火,被公安民警和群众发现并及时扑灭。王某的行为造成了燃烧毁损山林10余亩的损失。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