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能不能少交物业费?4月1日起《株洲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对一些热点问题给出明确答案。新意见中明确规定,多层无电梯的空置住宅按照80%向业主收取,多层有电梯或高层的空置住宅按照70%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其差额部分由其开发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