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2月27日(通讯员 刘肖翔 彭晚华 记者 龙琦)两名男子到交警部门违法处理服务窗口办理消除交通违法记分,因存在涉嫌买卖驾驶证分行为被民警发现。记者今日从株洲市公安部门获悉,交警支队成功查处一起涉嫌通过卖分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涉案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3月份驾驶证到期,12分就会清零,怎么办?”在芦淞区开小超市的童某认为这很亏。生意人最忌讳亏本,因此他苦闷了好几天。2月17日,正在整理货架的他,突然灵光一闪,嘴角有了久违的笑容,“不如找鞠某把分值卖了,赚点零花钱”。鞠某曾在给他代办车辆年检时,提起过这门生意。电话那头的鞠某,告诉他60元/分,并让他等待消息。

  “平时开车太潇洒,一本驾照根本不够用,怎么办?”周某是个成功生意人,开着价值100多万的进口路虎牌汽车。因为有钱,开起车来,他从来只顾速度和任性。眼看车辆年检期限将至,可是通过正规途径后,仍然还有9分的违章未能处理。想到自己商海沉浮十几载,什么风浪都遇到过,周某并不十分在意此事,“不就是钱的问题嘛”。很快,他联系到了曾帮他代办车辆年检的王某。经协商,周某按95元/分的价格给了王某855元的销分费用,及300元的罚款钱。

  2月22日早上10点左右,早就认识的王某、鞠某两人在红旗路见面,王某称,事情办妥后按80元/分给鞠某钱,然后将周某的行驶证及身份证给了他。半小时后,鞠某和童某在交警支队见面,并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及周某的行驶证、身份证递给童某。很快,童某拿着这些东西和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进入株洲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交通违法处罚室,按流程处理了这张行驶证上的9分违章。

  但两人的异常举动早已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停车坪里,交警支队民警将打算离开的鞠某和童某截获,并依法移送至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审查。受案后,月塘派出所合泰中队迅速展开研判分析,固定证据。在详实的证据面前,童某、鞠某放弃了抵赖,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面对公安机关已依法进入办案程序的强大压力,王某、周某只得于2月25日到公安机关自首,接受调查。

  荷塘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以提供虚假证言,对本案中四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至7日并处罚款。

  “买卖驾驶证分是一种违法行为。”株洲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已明确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固定串通的事实证据,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予以处罚;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对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处理交通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以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处罚。经调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已布署了打击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的专项行动,希望全体驾驶员做到文明、理性驾驶,违法后如实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切勿耍小聪明,以身试法。